一、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李军
成员:李芳 张建江 邓社民 艾尔肯·沙木沙克 王青松
二、拟接收专业名称、年级及人数
序号 |
学院 |
拟接收专业 |
专业年级 |
班级性质 |
拟接收人数 |
1 |
法学院 |
法学 |
2020 |
普通班 |
8 |
三、选拔条件(选拔条件符合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新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第一条 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按照学校的指标,严格遵守转专业条件、规则与程序;实行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学院择优录取。
第二条 学院成立专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转专业学生的面试及选拔。
第三条 转专业选拔条件
(一)政治表现:拟转入我院的学生应做到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同“三股势力”作斗争,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态度坚决。
(二)学业要求:拟转入我院学生要求学业上,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无考试违纪情况。
(三)专业兴趣特长:喜欢法律专业,爱好法律事业。
(四)综合表现:拟转入我院学生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符合《新疆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修订)》(新大校字〔2019〕20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
三、考核要求及具体安排
转专业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对自己基本情况的介绍、学生对拟转专业的认识、学生的汉语水平或英语水平 、学生的心理状态、学生的奖惩情况、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以上面试的内容由面试小组打分,算出综合评分,按高低排序。
1、考核时间: 2021 年6月18日下午15:30
2、考核地点:新疆大学南校区一号楼法学院会议室D207现场面试。
3、学生提供材料目录:
除按照学校转专业程序规则外,申请转入法学院的学生在面试时提供如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以及本人签名(手签)的转专业申请书;
(二)学生入学以来的个人成绩单及班级成绩单,盖教务办章或学院章;(教务员签字)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QQ邮箱:672507323@qq.com,审核通过后通知学生前来参加面试。
4、联系人:法学院教务办石老师 联系电话:0991-859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