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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法学院转专业(转入)工作实施细则
2021-06-16 14:18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李军

成员:李芳 张建江 邓社民 艾尔肯·沙木沙克 王青松

二、拟接收专业名称、年级及人数

序号

学院

拟接收专业

专业年级

班级性质

拟接收人数

1

法学院

法学

2020

普通班

8

三、选拔条件(选拔条件符合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新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第一条 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按照学校的指标,严格遵守转专业条件、规则与程序;实行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学院择优录取。

第二条 学院成立专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转专业学生的面试及选拔。

第三条 转专业选拔条件

(一)政治表现:拟转入我院的学生应做到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同“三股势力”作斗争,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态度坚决。

(二)学业要求:拟转入我院学生要求学业上,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无考试违纪情况。

(三)专业兴趣特长:喜欢法律专业,爱好法律事业。

(四)综合表现:拟转入我院学生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符合《新疆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修订)》(新大校字〔2019〕20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

三、考核要求及具体安排

转专业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对自己基本情况的介绍、学生对拟转专业的认识、学生的汉语水平或英语水平 、学生的心理状态、学生的奖惩情况、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以上面试的内容由面试小组打分,算出综合评分,按高低排序。

1、考核时间: 2021 年6月18日下午15:30

2、考核地点:新疆大学南校区一号楼法学院会议室D207现场面试。

3、学生提供材料目录:

除按照学校转专业程序规则外,申请转入法学院的学生在面试时提供如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以及本人签名(手签)的转专业申请书;

(二)学生入学以来的个人成绩单及班级成绩单,盖教务办章或学院章;(教务员签字)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QQ邮箱:672507323@qq.com,审核通过后通知学生前来参加面试。

4、联系人:法学院教务办石老师  联系电话:0991-859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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