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破格进入复试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9】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坚持择优录取,加强考试招生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公正。
因上线生源不足,根据考生报考研究方向及考试实际情况,现对我院法学理论、民商法学方向考生进入复试资格予以破格,破格条件如下:
01法学理论
业务课1≥40分;
03民商法学
业务课2≥50分;
新疆大学法学院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