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现将我院调剂考生复试成绩进行公示。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占比权重后综合所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成绩+X)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其中,X为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加分分值。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为符合《招生管理规定》中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各类考生,按规定给予初试成绩加分,X为规定加分分值。
公示期: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25日
咨询电话:0991-8592055(新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投诉电话:0991-8592545(新疆大学法学院纪检委书记)
0991-8592051(新疆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