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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新疆大学法学院2019年法学博士
2019-04-24 18:17  

新疆大学法学专业始建于1924年成立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1930年9月新疆俄文法政学院成立,设立法政系和经济系。1981年新疆大学法律系复建。1999年1月新疆大学法律系与政治系合并组建新疆大学政法学院,2001年4月更名为法学院,2006年1月学院非法学专业与新疆大学社科部合并成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仅保留法学专业。

学院现有法学及知识产权法2个本科专业。1个法学一级硕士学位点,6个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国际法学、民商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行政法学、刑法学)和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JM)。1个教育部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新疆)培训基地、1个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稳定与地区经济发展法制保障研究基地)。设立5个自治区法学研究会。获批2个自治区研究生产学研基地。

2018年,学院获得法学一级博士学位授予点,2019年正式招生。现就招生计划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类别为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

二、培养方式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我院暂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为全日制培养。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政治立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4、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

(2)修完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成绩单(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或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

(3)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具有达到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在核心刊物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的著作一部、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名列第一)】。

四、博士生导师简介

博士生导师简介详见附件1及附件2

五、学制及学费

各专业基本学制三年。根据《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规定,文学类专业学费为7100元/生·年,其它学科门类专业学费为7500元/生·年。

六、奖助体系

(一)奖助学金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1. 国家助学金(13000元/生·年)、普通奖学金(8000元/生·年)

2. 优秀研究生可参评以下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光华教育”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学金、“小岛康誉”奖学金、“世川良一”奖学金等。国家奖学金3万元/生,自治区政府奖学金1.5万元/生。

3. 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并给予相应酬金。其中助研岗位助学金不低于800元/月。

(二)项目资助

1. 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2—2.5万元(重点项目)、1—1.8万元(一般项目);

2. 新疆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3万元(理工类)、2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为期一至二年,项目在研期间享受科研津贴1000元/月。

3. 研究生教育基金:6000元/生。

七、报考咨询

新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991)8592055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230号新疆大学南校区法学院

网址:http://www.xju.edu.cn(新疆大学)

http://gs.xju.edu.cn(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http://fxy.xju.edu.cn(新疆大学法学院)

附件【附件1、新疆大学法学院校内专职导师个人信息.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新疆大学法学院校外兼职导师个人信息.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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