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新疆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新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及《法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2019年9月11日,法学院组织进行了推免生候选人专业综合考核,现将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
根据规定,对推免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当自接到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学院同时设举报电话,电话:0991—8592545(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0991-8592518(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如对回复结果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新疆大学法学院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