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党团工作  校友之窗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科学研究>>学术讲座>>正文
“法学名师”系列讲座——衡平央地:民初行政诉讼的宪制功能
2022-09-26 13:38   审核人:

衡平央地:民初行政诉讼的宪制功能

2022年9月24日,由新疆大学法学院、新疆人权保障与发展进步研究中心主办的“法学名师”系列讲座(“西域法史”学术沙龙第29期)通过腾讯会议顺利举行。此次讲座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法治政府研究所所长吴欢老师担任主讲人,主题为“衡平央地:民初行政诉讼的宪制功能”。安徽大学法学院理论法与行政法学系主任张娟副教授和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徐进老师担任与谈人。讲座由新疆大学法学院白京兰教授主持,230余名校内外师生线上听会。

讲座主要包括问题的提出、民初央地失衡与平政院初心、平政院裁决所见民初央地关系、平政院裁决所见民初地方自治、平政院裁决与民初国家认同、结论与讨论等部分。吴欢副教授指出民初平政院既是近代中国第一个行政审判机构,同时在民初政治体制和治理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治理角色,在实践中具有衡平央地的宪制功能。民初平政院通过裁决行政诉讼案件缓解了民初央地冲突、化解了民初中央政争、构建了民初国家认同。

与谈人徐进老师、张娟老师分别从行政院建立的政治背景、平政院的性质以及民初行政诉讼制度为什么会在宪制功能上可以得到衡平央地的效果交流了自己的感受和一些疑问,讲座的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踊跃的发言和提问,老师们针对提问一一作了回应。

最后,主持人白京兰教授对与会的各位师友表示感谢,指出今晚的讲座是一场法律史与部门法的“对话”,对于研究部门法的同学而言,必须掌握部门法的历史发展,汲取历史智慧,否则可能无法形成对当代制度的完整认知,而对于从事法律史研究的同学,需要明确法律史研究需要回应现实的何种需求或者说现实需要法史去作出何种回应。此外,白京兰教授希望所有与会的同学学习三位老师对问题的敏锐感知力,从三位老师的学术实践中体会“学、思、行”这三者之间的往复循环,只有不断的学习、思考和实践才能让我们获得更大的进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