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术论文写作的规范性浅析
2022年11月4日晚19点至22点,由新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新疆人权保障与发展进步研究中心以及新时代依法治疆研究基地主办的“天山法学名家”系列讲座线上成功举办。此次讲座特邀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现任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法律科学》副主编肖新喜教授主讲“法学学术论文写作的规范性浅析”。山东大学法学院张式军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申惠文教授担任与谈人。新疆大学法学院刘静波副教授主持,300余名校内外师生线上听会。
讲座伊始,肖新喜教授以一位编辑的身份分析了论文审稿与退稿的相关情况,从而引发思考:好的法学论文到底要具备什么样的特点。肖教授由一篇好的学术论文是什么样子的,或者说法学论文的理想途径是什么,开始本次讲座的主题“法学学术论文写作的规范性浅析”。讲座主要通过法学学术的规范性诠释、法学学术论文规范性类型化、法学学术论文形式规范性的写作要求、法学学术论文实质规范性的要求,这四个部分展开讲述。首先,肖教授从社科研究中的规范性释义以及何谓法学学术论文的规范性开始介绍,提出了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的两大范式;其次,肖教授分别讲述了法学学术论文的形式规范性与实质规范性,梳理了无评价意义的形式规范性与有评价意义的形式规范性所涵盖的内容;之后,肖教授对无评价意义的形式规范性写作要求以及有评价意义的形式规范性写作要求所包含的要素进行详细的介绍,通过一篇论文的框架结构,让大家了解了一个好的学术论文是什么样子的;最后,肖教授从问题与创新的角度表明了论文实质规范性的要求,特别指出作为研究对象的问题得是真问题,并且要具有价值性;同时肖教授还针对目前研究生论文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与谈人张式军教授表达了对肖教授讲座内容的赞同,提出论文首先重要的就是选题,要清楚论文是不是围绕题目而展开的,强调了论文结构与标题的重要性。同时再次表明要将实质规范性与形式规范性相结合,通过法理逻辑展开各级标题,论文的语言表达一定要规范。
与谈人申惠文教授从法学学位论文为何应当规范化、如何进行规范化以及个人对规范化的具体看法三个方面进行交流,提出论文的写作要尊重知识生产的规律,强调问题意识,强调文献综述要全面化;接着提出了边学理论边做研究的规范学习方法,有益于写作技巧的提高;最后申教授讲述了自己的指导经验,从多个方面为论文的写作打开思路。
同学们也踊跃的和老师互动交流,提出了论文写作时的困难。老师们针对如何进行文献综述、论文题目如何以小见大等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回答,同学们受益匪浅。
最后,刘静波副教授对与会的各位师友表示感谢,赞赏肖新喜教授为大家带来了一场非常精彩的讲座,同时也提出了同学们写作时常见的问题以及写论文要规范的表达,希望同学们在写作的道路上多学多练,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