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7日16点00分至18点00分,由新疆大学法学院、新疆人权保障与发展进步研究中心、新时代依法治疆研究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新疆) 基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法律查明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法律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法治中国:同心叩问中华源” 新疆大学法学院与东吴大学法学院学术周活动郑冠宇教授讲座“借名登记之法律关系”成功举办。
此次讲座特邀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郑冠宇教授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为法学院师生主讲题为“借名登记之法律关系”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邓社民教授主持,新疆大学法学院吕睿教授、连重阳副教授与谈,近200位师生参加了讲座。
讲座伊始,郑冠宇教授以中国台湾地区民事先例引入主题,指出:“中国台湾民法中所谓借名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自己之财产以他方名义登记,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处分,他方允就该财产为出名登记之契约。”在讲座过程中,郑教授大量引用中国台湾最高法院关于借名登记的案例,对借名登记的内容以及性质、成立要件、终止要件、借名登记的适用情形、借名登记的救济问题以及借名登记与商法中的关联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
其后,吕睿教授、连重阳副教授围绕郑冠宇教授的讲座主题进行了与谈。吕睿教授表示郑冠宇教授极具穿透力和体系化的思考让全体师生获益匪浅,表达了对郑冠宇教授乃至整个中国台湾地区民法学界案例化教学的赞誉,并指出本科生与研究生在今后科研过程中要重视案例的学习。连重阳副教授则在对中国台湾地区民法与大陆《民法典》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讲座中所谈及的“借名契约”中出名人的处分权及其法律后果等进行了分析。
在最后的提问环节,参会人员积极发言提出问题,郑冠宇教授针对每个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至此,“借名登记之法律关系”学术讲座圆满结束。
[供稿:陈哲]
[审稿:邓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