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6月25日下午,新疆大学法学院特邀刘长兴教授为学院师生带来题为“《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编解读”的专题讲座,刘长兴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庄汉教授主持,学术副院长李梦阳副教授担任与谈人,学院师生代表参加讲座。
讲座伊始,庄汉对刘长兴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其在环境法理论、生态环境立法、环境司法实务等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同时指出,《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为我国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完善逻辑范本。
讲座中,刘长兴从法典编纂的背景出发,为师生徐徐展开《生态环境法典》的整体框架以及生态环境立法的法理基础,厘清《生态环境法典》各分编的逻辑,阐释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立法目标。

在“法律责任”部分,刘长兴对《生态环境法典》的法律责任编同行政法律责任衔接领域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同《民法典》中法律责任进行比较,突出公共利益立法选择。

在与谈交流环节,庄汉、李梦阳分别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和学习,对法典编纂以及法典化时代法学研究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体会与学术收获。同学们踊跃提问,刘长兴热情予以解答,畅谈了相关见解与看法,其深厚的学术底蕴与精辟的见解赢得了全场阵阵热烈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