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介绍
新疆大学法学专业始于1924年成立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1980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新疆大学法律系,1981年8月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2001年4月更名为法学院,2007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获批西北地区首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9年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一流本科建设单位,2022年获批“十四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
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法治保障”,法学院已建成新疆高校唯一具备“本-硕-博”完整且特色明显的人才培养体系,本科设有法学和知识产权2个本科专业;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和党内法规学8个二级硕士学位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四个二级博士学位点。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48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16人、讲师1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2人;学院现有博士生导师14人(校外博导4人)、硕士生导师65人(校外硕导33人),在校本科生近800人、研究生近700人。
学院紧扣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依托教育部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新疆)基地、新时代依法治疆研究基地、新疆人权保障与发展进步研究中心、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法律研究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法律查明中心、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新疆)分院等校级科研平台,凝练形成了法治新疆研究、丝绸之路经济带经贸法律研究、人权保障与涉外法治研究三个方向。
二、基本条件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
(二)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扎根边疆建功立业,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三)身体健康,能满足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三、招聘对象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或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二)学科带头人。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高,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三)学术骨干。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近5年,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有重要影响的系列学术成果,能对学科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四)青年优秀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潜心学术、勇于创新,具有学术前沿领域研究工作经历,已取得代表性研究成果。
(五)团队英才。团队带头人需达到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四、招聘专业
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党内法规学。
五、引进待遇
(一)职称评聘。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即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无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国家规定工资标准),次年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二)薪资待遇
1.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团队建设及科研条件等面议;
2.学术骨干。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20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住房待遇:安家费45万元(税后),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150㎡)一套。
3.青年优秀人才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15-25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7-15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住房待遇:安家费25-35万元(税后),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150㎡)一套。
4.团队英才
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职称评聘、子女入学入托及配偶工作等,根据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
(三)其他待遇
学校和学院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工作室配备、匹配团队、职称破格晋升、研究生导师聘任、薪酬待遇、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方面予以全方位考虑,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六、加入我们
本公告2022年全年有效,符合专业需求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均可投递简历。博士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可随时申报,意向人员先行投递《申报书》,具体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将电话通知,最终入职后,报销来校考核往返交通费、住宿费。
(一)登录新疆大学主页(www.xju.edu.cn)。
(二)在“通知公告”栏目中选择“新疆大学2022年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三)仔细阅读,并下载《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3)。
(四)填写《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并将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须注明“博士应聘-应聘部门-专业-姓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法学院综合办公室 赵军
联系电话:0991-8592952
e-mail:25415744@qq.com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邮政编码:8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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