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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023-05-12 12:12   审核人:

新疆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3年5月13日举行,采取现场考试方式。现将考试相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资格

考生在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jszs.xju.edu.cn/Index.aspx)完成报名、按规定上传指定材料、通过审核并完成交费工作的考生,获得考试资格。

二、初试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试时间为5月13日,考试方式为线下笔试,考试科目见《新疆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同等学力人员政治理论考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

(二)考试时长及分值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时长

满分分值

备注

外国语

09:30-11:30

120分钟

100分


业务课一

12:30-14:00

90分钟

100分


业务课二

15:30-17:00

90分钟

100分


政治理论

17:30-18:30

60分钟

100分

仅同等学力考生参加

(三)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胜利路666号新疆大学红湖校区研究生院楼(考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温馨提示:校园内不能停车,请考生提前做好出行安排以及个人健康防护。

(四)准考证下载

5月10日—13日,考生可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复试

(一)复试时间、方式

复试时间拟定于5月17日15:30-20:30,复试方式采取现场考核方式,具体复试场所将于5月16日通知复试考生。

(二)复试环节及分值

复试分为综合面试和加试两个环节。综合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刑法学、经济法学,每门科目满分分值为100分,跨专业考生无须加试。

(三)复试时长

综合面试每人复试时长不少于30分钟(不含加试时长),加试考生加试环节每门科目不少于10分钟。

(四)复试成绩查询

复试成绩将在新疆大学法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四、违规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联系方式

考生可以通过新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或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公众号了解最新考试信息。考生如有考试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0991-8592055。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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