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现将我院调剂3批次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信息进行公示。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占比权重后综合所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其中,初试成绩为初试总分+X,X为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分值,折合成百分制的算法为初试成绩/5(初试总分满500分)。
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类考生,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X为规定加分分值。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咨询电话:0991-8592055(新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投诉电话:0991-8592518(新疆大学法学院纪委书记办公室)
0991-8592386(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办公室)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民族 |
复试院系所码 |
复试院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初试成绩 |
初试总分 加分值 |
复试成绩 |
加试1成绩 |
加试2成绩 |
总成绩 |
是否拟录取 |
校区意向 |
录取校区 |
备注(需说明是否专项计划、享受 加分项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 |
| 106156035100524 |
杨晴 |
汉族 |
004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非全日制 |
318 |
0 |
74.15 |
|
|
67.82 |
拟录取 |
|
|
|
| 105746000010910 |
王亚楠 |
汉族 |
004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非全日制 |
318 |
0 |
71.25 |
|
|
66.66 |
不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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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合格,但排名在招生计划之外,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