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教授
李军,男,1970年6月生,法学博士,重庆巫山人。新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新疆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学习和工作经历:
1996年6月毕业于新疆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同年分配到乌鲁木齐学院任教,助教;
2005年6月在职攻读华东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11月晋升讲师;
2007年11月晋升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副教授;
2007-2010年在复旦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于同年6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2012年11月——2018年12月调入新疆师范大学工作;
2014年9月任新疆师范大学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2018年11月——调入新疆大学法学院任党委书记兼新疆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
二、研究领域和代表性成果:
主要从事党内法规和法理学研究。在《光明日报》、《理论与改革》、《新疆大学学报》、《新疆师范大学学报》、《新疆社会科学》、《新疆日报》等刊物上发表党内法规和法学理论方向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1部:
1、中欧班列:开拓经济发展新局面,《光明日报》,2020年8月27日。
2、人民性:党规与国法关系共存的逻辑,《理论与改革》,2020年第3期。(此文被《新华文摘》2020年第17期观点摘编,网刊全文转载)
3、现象与政治:西方世界对中国的“他者”想象,《新疆大学学报》,2022年第2期。
4、现代化进程中的党建科学化,《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6期。
5、法治视阈下的党内法规,《新疆社会科学》,2013年第6期。
6、试论党内法规关系,《上海党史与党建》,2009年第10期。
7、紧扣依法治疆推进党内法规建设,《新疆日报》,2021年4月1日。
8、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推进依法治疆进程,《新疆日报》,2015年7月23日。
9、《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16年。
三、科研项目:
主持科研项目10余项,其中纵向4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2项),横向项目6项。获自治区主要领导人批示的咨询报告2份。
1、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党内法规建设促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研究,20万元。
2、2019年自治区社科联一般项目,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促进治疆方略研究,3万元。
3、2019年新疆党内法规研究中心重点项目,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视域下党内法规建设研究,8万元。
4、2019年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研究,5万元。
5、2021年自治区法学会重点委托项目,党内法规实施的百年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研究,30万。
6、2021年自治区法学会重点委托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反恐维稳法治实施体系研究,9万。
7、2014年自治区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党内法规建设与新疆治理现代化研究,4万元。
四、学术贡献:
1、2010年博士毕业于复旦大学,所做博士论文《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研究》是国内第一部党内法规方向的博士论文。
2、2013、2014年受中办法规局邀请赴北京参加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就党内法规的相关理论研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3、2020年在《理论与改革》第3期发表的学术论文《人民性:党规与国法共存关系的逻辑》一文,被《新华文摘》2020年第17期观点摘编,并网刊全文转载。本文从人民性的共在逻辑角度来阐释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内在性关系,在学术界相关的理论研究中具有一定的开创性。
五、社会兼职:
中国政治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教育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自治区高级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
邮箱:QQ:7175616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