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与环境法教研室现有教师7人。具有博士学位老师(含在读)6位,教授职称3人,副教授2人,讲师2人,硕士生导师5位。在学院一级法学硕士点之下设有经济法学研究方向一个(含法律硕士和经济法硕士)。承担的课程和研究方向主要包括:经济法、环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竞争法、公司法、证券法、金融法等。
科研、兼职与荣誉:先后出版学术专著2部,参编2部,主持和完成国家级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10项,厅级项目近20项,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其中核心期刊30余篇,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0余项,先后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克拉玛依市人大、湖北省仲裁委等10余家单位担任专家顾问或委员,指导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各类竞赛近20余次/项,获得校级以上奖励10余次。